劉統(tǒng)勛
劉統(tǒng)勛(1700年2月11日—1773年12月29日),字延清,號爾鈍。山東諸城逄哥莊(今山東省濰坊市高密市逄戈莊)人。清朝政治家。
雍正二年(1724年),劉統(tǒng)勛中進士,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,授翰林編修,后改授南書房行走、上書房行走等。乾隆帝繼位,歷任刑部侍郎、都察院左都御史、漕運總督、工部尚書、陜甘總督、河道總督、刑部尚書、軍機大臣、吏部尚書、協(xié)辦大學士等,乾隆二十六年(1761年),升任東閣大學士,管禮、兵,吏、刑部,兼上書房總師傅、國史館總裁,加太子太保。乾隆三十八年(1773年),成為首席軍機大臣,充《四庫全書》正總裁。同年猝逝于上朝途中。獲贈太傅,謚號“文正”。是清朝大臣中初歿即得謚“文正”的第一人。
劉統(tǒng)勛為政四十余年,為人剛正廉潔,料事深遠,吏治練達而公正無私,在吏治、軍事、治河、修史等方面均有顯著政績。尤其擅長海塘工程與治水之術,一生最顯著的功績便是督修河道、治理要地水患。乾隆帝曾稱贊其:“統(tǒng)勛練達端方,秉公持正,朝臣罕有其比,故凡審決大獄,督辦大工程,悉命統(tǒng)勛前往蒞事,無不治者”,“不愧真宰相”。劉統(tǒng)勛平生善詩文、書法,其“書法承旨,筆意清剛”,亦著有《劉文正公集》。
自古以來漕運和治水都是國家大事。劉統(tǒng)勛自乾隆元年(1736年)隨大學士嵇曾筠赴浙江學習海塘工程,到乾隆三十四年(1769年)受命勘察疏通運河,前后督修河道、治理水患長達三十余年。期間始終秉公辦事,懲治貪官污吏,為國家挽回損失。同時興利除弊,按期完成堤壩運河的修筑維護,為帝國長治久安提供保障,可謂治世能臣。
免責聲明:本站詞條系由網友創(chuàng)建、編輯和維護,內容僅供參考。
以上內容均為商業(yè)內容展示,僅供參考,不具備專業(yè)問題解決服務,
如果您需要解決具體問題(尤其在法律、醫(yī)學等領域),建議您咨詢相關領域的專業(yè)人士。
如您發(fā)現(xiàn)詞條內容涉嫌侵權,請通過 [email protected] 與我們聯(lián)系進行刪除處理!

